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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莲灯

2006年7月11日 16点4分

       首演于1957的《宝莲灯》,是中国当代第一部具有典型意义的大型民族舞剧。它是北京舞蹈学校第一届编导班的进修生在查普林与中国著名京剧艺术家李少春指导下的毕业实习作品。编导:李仲林(1933--)、黄伯寿(1931--)作曲:张肖虎,首演者:中央实验歌剧院舞剧团,女主角:赵青饰三圣母;男主角:傅兆先饰刘彦昌;刘德康饰沉香;主要男配角;孙天录饰二郎神;陈华饰哮天犬;方伯年饰霹雳大仙。

       它取材于中国传统神话故事《劈山救母》:向往人间美好生活的仙女三圣母,与书生刘彦昌一见钟情,却受到其兄二郎神的粗暴阻拦。三圣母借用“宝莲灯”的神力,击败二郎神,与刘彦昌结为夫妻生得一子--沉香。哮天犬受二郎神的指使将“宝莲灯”盗走并捉拿三圣母,将她压在华山下。沉香被霹雳大仙所救,练就武艺后,劈开华山救出母亲,一家人终得团圆。

      《宝莲灯》依循舞剧的规律将原来的故事结构成:“定情下凡”、“沉香百日”、“深山练武”、“父子相会”、“斗龙得斧”、“劈山救母”等6场,紧扣三圣母反抗封建势力,向往纯真爱情和人间自由生活的主题,充分调动了舞蹈手段,塑造了6个不同的人物形象。其中:三圣母的长绸,刘彦昌的水袖,沉香的剑,霹雳大仙的拂尘以及二郎神及哮天犬的身法技艺……均是在戏曲舞蹈基础上的发展创造,很富于表现力。而“沉香百日”一场所展现的扇子、手绢、“莲湘”(一种带响的花棍)、“大头舞”(假面)……则以丰富多彩的汉族民间舞很好地烘托了欢乐的气氛。
      《宝莲灯》对于中国舞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在国内外舞坛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1959年它被拍摄成彩色艺术影片,受到广泛好评。这部作品获“20世纪经典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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